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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站好最后一班岗 南通海门:换届前人民监督员集中履职
2021-08-12 10:05:00  来源:检察日报

  不久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监督员顾向红准时来到海门区检察院心理疏导室,她要对1名涉嫌盗窃电瓶车电瓶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

  这是在人民监督员即将换届之际,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举行的本届人民监督员集中履职活动之一。

  “作为人民监督员,又是心理咨询师,我一直在思考如何充分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更好地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顾向红说,“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免费心理疏导就是一个很好的结合点,心理疏导可以有效引导涉案未成年人认识错误、树立信心、健康生活。”

  担任人民监督员5年来,顾向红对120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先后向检察机关提出10多条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履行人民监督员监督职责和开展心理疏导,二者互相促进,通过和涉罪未成年人谈话,我更加了解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检察办案的监督也更加精准。”

  “人民监督员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既是对未检工作的有力监督,也是大力支持。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过心理疏导后,认错认罪的态度有很大好转,配合后续帮教措施也更积极主动,所以我特别希望顾老师连任人民监督员。”海门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秦爱榕说出自己的想法。

  目前,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已接近尾声,顾向红表示,“人民监督员是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我发挥专业特长,与检察机关合力帮助、引导迷途的孩子们走出困境,重启生活。不管我是否连任,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都会继续做下去,因为他们需要我。”

  7月中旬,海门区检察院集中开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旁听庭审等监督活动,并召开人民监督员换届座谈会,人民监督员在履职中告别。

  “人民监督员是检察机关的‘第三只眼’,是我们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新途径。”海门区检察院代检察长潘德峰表示,检察机关将结合实际提供更多“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的平台和机会,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业务互融互促,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