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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保障耕地安全 端牢中国饭碗
2021-08-12 10:09:00  来源:检察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

  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必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规划,这是我国第一次把实施粮食安全战略纳入五年规划。

  耕地保护、粮食安全是我一直十分关注的问题。今年6月,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对11件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公益诉讼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听证。

  我在听证会上了解到,2020年5月,仙桃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辖区部分乡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占用耕地情况。经过实地调查取证,5家乡镇公园和6家木材厂均在未办理土地流转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该院在听证会上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对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阐释。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充分评议,9家乡镇政府的负责人均在听证会现场诚恳表态要加强对违法用地问题的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坚决依法行政,在法律的框架内把职责履行到位。

  针对耕地领域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仙桃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开门办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三农治理成果,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长抓不放的课题。现实中,一定要防止少数新型经营主体打着产业结构调整的旗号,将流转的土地“非农化”,将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我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工作。

  第一,要守住一条底线。对违规占有粮田又不从事粮食生产的行为,检察机关要依法对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耕地保护职责进行监督,违规占用耕地的必须强制复垦还田,确保耕地红线不被逾越。仙桃检察院这次主动作为,公开办案,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第二,要出台一套政策。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粮田保护政策、农资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水稻保险政策、粮食收购政策,不断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农民收入,以此保障粮食安全。

  第三,要做好“四篇文章”。经营主体在粮食生产功能区所流转的土地,既要种植粮食,又要保障经济效益。一是要在优化种子质量上做文章,不断繁育推广优质种子;二是要在扩大种植规模上做文章,继续优化开拓新型良田;三是要在提高粮食产量上做文章,努力提高复种指数,大力推广水稻“一种两收”;四是要在提升种植管理上做文章,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我们才能端牢中国饭碗。这其中,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会有更高期待。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