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我院依法对一起跨省盗窃750余套共享汽车尾气净化装置案的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11-24 10:47: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我院依法对一起跨省盗窃750余套共享汽车尾气净化装置的28名被告人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2021年4月至6 月间,犯罪嫌疑人李鹏瑞等人组织犯罪嫌疑人陈春潮、廖健昌、罗乐飞等人在江西省、江苏省、福建省等地,通过“联动云”租车APP租赁共享汽车750余辆,使用千斤顶、扳手、电钻等工具将汽车发动机排歧气系统内的三元催化滤芯材料拆卸后窃走,涉案价值约人民币210万元。涉案的三元催化器,是安装在汽车排气系统中最重要的净化装置,可同时将尾气中的CO、HC、NOx三种主要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起到净化空气,保护环境的重要作用。

  鉴于该案系跨多个省份的特大团伙案,手法隐蔽,取证困难,且涉案财物关乎大气环保、民生民利,我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办理。一是提前介入,有效引导侦查。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开展租车记录调取、联系被害人单位检测涉案车辆、对被盗三元催化剂进行价值鉴定等工作,以最快的速度查明犯罪事实。针对涉案汽车数量巨大、作案地涉及多个省份、取证困难的情况,适时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各犯罪嫌疑人的微信交易记录、“蝙蝠群”聊天记录等书证印证各被告人的参与情况,准确认定涉案金额。二是成立专案组,精准高效审查。由于本案28名被告人涉及多个团队,但时分时合,交叉作案,分工复杂,我院受理后迅速指定2名员额检察官和2名检察官助理组成专门办案小组,统筹安排,团队“作战”,分工协作,既认真梳理各自证据,又定期共同商讨事实认定,充分厘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专案组多次与公安机关办案团队开展案件讨论会,共同商讨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了解公安机关取证的难点,商定事实认定标准。三是释法说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中,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告知各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认真细致地开展释放说理工作,并主动与律师沟通,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的24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认罪认罚使用率近86%,为同类型的涉众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提供了借鉴。四是主动履职,制发刑事风险提示函。办案中发现被害单位存在管理不规范、风险防控缺位、后期维护不足等问题,我院向被害人单位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建议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平台每日频繁租车人员加强监控,预防和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