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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携手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工作
2019-12-26 15:15: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严宽相济”刑事政策和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我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杰远赴兴化市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携手兴化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法定代理人、学校、有关社工代表等,共同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对任某某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对其进行了现场训诫。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在2019年8月期间,与他人合谋后实施盗窃,涉案金额7000余元,任某某归案后自愿认罪悔罪,且其所在家庭、居委会、学校、司法所等均愿意承担观护帮教责任。考虑到任某某目前在江苏省兴化市高中在读,为更好地对其开展监督、考察,保障帮教效果,促其顺利完成学业,张杰主任积极与兴化市检察院联络沟通,主动寻求支持配合,委托兴化市检察院对任某某开展异地帮教,落实监督考察工作。

  此次异地考察帮教,为我院未检工作探索异地协助机制积累了成功经验。我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帮教制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更好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