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法委牵头我院、法院、公安分局、教育局等13家单位,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1123工作网络,并出台了《无锡市滨湖区关于建立保护未成年人1123工作网络的实施意见》,提出成立1个“护未”实体同盟、打造1个信息共享平台、升级2个“护未”工作基地、组建3支公益“护未”队伍,明确了13家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同盟、平台、基地、队伍的具体工作规则和要求。
2019年2月以来,我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日常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各单位信息互通不畅、政策把握尺度不一、矫正措施乏力等问题,急需汇聚司法、教育、社会等各方资源,以网络化工作模式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长效机制。为此,我院积极开展相关专题分析,并针对办案大数据分析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在2020年3月草拟了《滨湖区关于建立护未1123工作网络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报送区政法委。后经我院牵头,区政法委于6月30日召开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对“1123”工作意见进行了探讨研究。我院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意见。目前该意见已正式印发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今后,我院将根据工作意见中明确的职责和要求,结合办案实际,积极与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配合,通过成立滨湖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同盟、加速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平台研发、升级滨湖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与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持续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推进校园法治建设等系列措施,将护未1123工作网络织密筑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