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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15项措施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2019-08-12 09:56: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近日,我院在前期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意见》。

  意见共包括15项具体措施,主要分为五个方面:一是依法严惩破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犯罪。认真落实最高检《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个执法司法标准》,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犯罪,扫除黑恶势力,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依法坚决从宽,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依法监督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妨害平等保护问题;纠正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侦查违法行为;依法纠正审判机关涉产权案件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错误;监督非法处置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财产等违法情形,保障各类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涉企案件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监督。依托公益诉讼平台,打击不诚信、不合法、有损社会公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合法经营企业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监督落实从业禁止规定,及时研究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民营企业的社会治理问题,完善社会治理模式,营造公正高效的政务、法治环境。四加强工作平台建设和机制创新。依托“滨湖区知识产权保护同盟”平台,为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企业维权提供法律保障。加强与工商联的联系,发挥工商联在服务民营企业中联系面广、信息来源多、整合资源能力强的优势和作用,优化法律服务平台。建立检察与工业园区的联系平台,开展检企共建,根据企业的需求为企业“上门体检”,提供个性化服务。五是加强对服务民营企业的组织保障。成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全院协同,归口管理、部门联动,明确目标责任,加强阶段推进,建立激励机制,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事例评选活动。严格纪律作风,坚持依法、规范、文明服务,加强检务督查,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