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江禁捕的决策部署,和江苏省《关于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刑事侦查、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工作机制,我院第四检察部张杰主任与无锡市公安局水警支队进行了会商座谈。
近年来,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呈多发态势,非法捕捞行为造成了国家财产损失,破坏了太湖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为全面打击非法捕捞产业链,顺畅检察机关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索违法犯罪行为人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我院第四检察部与无锡市公安局水警支队进行了会商座谈。张杰主任对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就相关案件的办理进展和处置情况完善信息共享、情报互通等制度。
最后,双方还对统一公益诉讼起诉标准、证据规格、审查指引、建立信息互通、会商研讨机制、完善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鉴定及损害评估程序机制等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