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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开审查7起拟不起诉案件
2020-06-19 10:00: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确保我院正确行使不起诉裁量权,6月12日,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就7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取他们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

  在公开审查活动中,承办检察官从审查认定的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认罚等方面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并当场听取了侦查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均同意检察机关对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人民监督员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情况,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规范,同意我院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认真填写了《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意见表》。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通知精神,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宣告和审查活动作为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的重要途径,有序推进我院检务公开和阳光司法。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