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相关要求,加强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7月2日,我院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参加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助推司法办案进一步规范。
经事先沟通联络,江苏瀛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德兵、无锡市太湖格致中学老师荣红霞两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当日活动。我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姚云生和办公室副主任沈晨带领人民监督员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及检察办案中心,查阅我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全面了解收案、分案、送案、信息公开、刑事案件讯(询)问、远程庭审等案件办理流程以及律师接待、值班律师见证、公开听证、物证保管场所及设备情况,观看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功能演示,全面了解案件办理以及监管流程。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姚云生主任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我院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司法的工作情况:一是适应法治现代化的要求,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监督专业化平台建设;二是坚持监督与管理并重,着力打造“多位一体”的案件监管模式;三是强化对检察业务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枢纽作用;四是完善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检察业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同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我院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相关数据,还分析了我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通过此次活动,人民监督员“零距离”走近检察办案和服务场所,观摩信息化监管平台,听取情况通报,对我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内部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对我院严盯紧督、查缺堵漏、“软硬兼施”、善于服务,着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保障律师权利以及案件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人员与任务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姚云生主任表示,司法规范化建设既要有知难而上的开拓进取,也要有静水流深的长远构建,今后我院将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紧扣“促规范、保质量、护公正”目标,不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能力,强化机制建设,推进司法规范化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