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评“江苏政法新闻报道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7-06-02 10:40:00  来源:

  近日,我院被法制日报社评为2016-2017年度江苏政法新闻报道先进单位,这是我院连续3年获此殊荣。 

  2016年以来,我院检察宣传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检察机关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在全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紧紧抓住宣传工作重点,围绕检察工作中心,把握宣传导向,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深挖亮点,突出特色,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真正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网络有言,较好地宣传了滨湖检察工作和滨湖检察形象,扩大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增强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2016-20175月,我院宣传文稿被各级媒体采用422篇。在中央级媒体发稿32篇,在省级媒体发稿71篇,在市级媒体发稿190篇,省级以上网络媒体发表126篇。其中,《法制日报》2篇、《检察日报》30篇;《江苏法制报》35篇;在电视媒体播放法制节目47条。 

  宣传中,我院注重突出品牌、亮点、特色工作,如《法制日报》关于《“救命钱”一分都不能少》一文报道了我院发出检察建议促进无锡市社保中心完善工伤赔偿给付方式转变,保障了弱势群体权益;《检察日报》关于《筑牢“安全网”拧紧“安全阀”打好“预防针”》一文宣传了我院专业化预防精准服务民生的创新举措;《江苏法制报》、《清风苑》等媒体深度报道了我院办理的典型案例,起到了正面宣传、正面教育的作用。同时,加强与电视台协作,在江苏城市频道《法治集结号》、无锡电视台《法治专列》、《检方一线》播出法制宣传片,通过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对社会公众起到了强烈警示和安全提醒作用。   

  此外,我院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基础上,高度重视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宣传平台,至今年5月,在门户网站更新文字信息、图片新闻、宣传视频等476条、在案件信息网公布重要案件信息82条、发布检察微博216条;原创微信52期,重要工作被江苏检察在线、锡检在线、法润滨湖等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其中宣传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务犯罪预防,无锡滨检有妙招!》一文被检察日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社会影响较好。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