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的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院在上级院部署下开展“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安定”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31日,我院与滨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召开座谈会,就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检消衔接,共同解决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等进行深入交流。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沈嘉、副大队长于烽,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彭德文以及第七办案组成员参加座谈。
彭德文专委首先介绍了公益诉讼的职责范围以及我院近年来办理安全生产领域中涉及的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检察机关要积极加强与消防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优势和消防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维护消防安全,从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沈嘉大队长对我院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表示欢迎,强调检政双方都承担着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责,具有共同的责任和目标,需要紧密的沟通协作。消防部门会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方面全力支持和配合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同时表示希望与我院在依法行政、检消衔接等方面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协作机制,加强辖区安全生产的工作建设,保障居民安居乐业。
下一步,我院将与滨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能动履职,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共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