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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滨湖检察监督让“问题老总”现形
2018-08-10 09:08:00  来源:办公室

  检察长在信息库“茫茫人海”中的无意一瞥,竟让全区的“问题老总”纷纷现形。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向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发11份检察建议,将存在“问题老总”的11家企业列入提醒名单。8月2日,该院相继收到11份工商部门的回函,反馈已对相关企业及时作出处理。

  原来,2018年6月,滨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文清在浏览单位大数据平台中的典型案例信息库时,无意中瞥见,在酒驾判缓刑的人员中,有不少身份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这就引起了她的疑问:根据法律规定,这些“问题老总”都应及时进行代表人身份变更,为何还继续当着“老板”呢?为此,她特地赴工商部门走访查询,果然发现辖区许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栏,仍然填写着“问题老总”的大名。

  随着对案情的深入调查,赵文清发现,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对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应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应由工商部门视情处罚。然而法院在案件审理完毕后,只是将判处缓刑的被告人交由社区矫正执行,并没有将处罚信息移送工商部门的机制。而作为企业主管部门的工商部门,也就无法第一时间获悉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变化。由此导致的“时间差”造成了违法情形出现。

  根据上述线索,赵文清立即组织民行科开展深入调查,汇总分析,并就“多名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的对象仍是企业法人”情况,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1份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管理。紧接着,民行部门又陆续发出了10份类似检察建议。

  工商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多次开会研讨,很快对检察院发现的“问题老总”予以处理,并向省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推进软件更新、数据共享,从而确保今后能主动查询到涉诉涉案企业、人员,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