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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9人盗墓团伙“自掘坟墓”
2020-02-25 19:23:00  来源:检察日报

  “寻龙千万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若有八重锁,定有王侯居此间。”近几年,随着盗墓小说、电影的火热,这几句打油诗传遍了大街小巷,但不论是哪一部作品,最终都指向一个结局:盗墓者均是自掘坟墓。近日,山东省曲阜市检察院承办的一起9人团伙盗掘古墓案,再次印证了这句话。

  山东省邹城市城东北12公里处的九龙山南麓有一座古墓,是明太祖朱元璋第十子朱檀及其妃子的陵墓,2006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山东省出土文物最为丰富的明代墓葬。2017年,济宁市任城区一绰号“秋子”的男子准备好了切线、镐把等工具,瞅准了这一墓葬,准备大干一场。

  “秋子”原名蔡尚文,早年通过网络了解到盗墓这行很赚钱,决定以此作为自己的生财之道。但他对盗墓所需的“专业知识”知之甚少,于是四处打听寻找同盟,承诺包吃包住,每天给付200元工钱,且事成之后分钱大家都有份。

  2017年11月,蔡尚文认识了同在苗圃基地打杂的王太宁,跟他说有一“地下活”邀他一起干。王太宁从前在矿上当过炸药工,对打洞定穴颇有一手,蔡尚文很想拉拢他,时常去找他商量,听取他的建议。当听王太宁也说此墓确实“有好东西”时,蔡尚文的干劲越来越足。

  2018年1月,蔡尚文准备好工具、资金开始动工了,与他一同作案的还有他的朋友蔡先建,此前结识的曾因盗掘古墓罪被判刑的邹城人庄北辰,以及山东省泗水人王伟、曲阜人王小斌等7人。1月20日,适逢王太宁缓刑考验期满,领了释放证的他立刻便投入到了新的犯罪行动中。

  陵墓周围监控非常密集,全部是360度无死角摄像头,且院外石碑上写着“墙外五米不准动土”。为保险起见,9人盗墓团伙兵分两路,一路以蔡尚文为首,在济宁市任城区一洗浴中心落脚,另一路则以王小斌为首,在陵墓附近盘踞。每次行动都是夜间,他们从不同地方出发,前往约定地点汇合,汇合后将车辆驶离现场并隐匿,步行至陵墓院北墙外,次日凌晨再乘车离开。为掩人耳目,他们来去都不走同一路线。

  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受天气影响,盗墓行动断断续续进行了约20天。作业过程中,王小斌、庄北辰等人主要负责现场勘查、观测,白天看管盗洞,蔡尚文、王太宁几人轮流下坑挖土、拨土、背土、撒土,蔡先建、王伟2人专门在附近的山顶和盗掘点西处望风,防止有人靠近或报警。不久,他们在陵墓北墙外约0.8米的位置,挖掘出了宽60厘米、长80厘米、垂直深度约4米、洞内横向延伸约8米的盗洞。挖出的泥土则被分散运往了一二百米外的树坑。每天完工离开时,王太宁还会用编织袋将盗洞口封严,中间一层铺泥巴,最上面撒一层干土,伪装成从未有人动过的样子。

  整个盗墓计划看起来天衣无缝,眼瞅着就快要挖到墓室了,却偏偏在一个人身上出了纰漏——王小斌此前偷了一辆柴油三轮车,被公安机关成功追逃。到案后,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他把盗墓的事情也交代了。顺藤摸瓜,蔡尚文、庄北辰、王太宁等人纷纷落网。至此,9人盗墓团伙“竹篮打水一场空”。

  日前,经曲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小斌有期徒刑七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庄北辰有期徒刑七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撤销原判决对王太宁犯盗窃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缓刑部分,与犯盗掘古墓葬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蔡尚文等人也均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