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辖区内15家野生动物养殖户定期开展疫情防控调查,还重点排查了茅山景区140多家餐饮经营户……”5月12日,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金坛区检察院积极沟通检察提醒函落实情况,研究农贸市场非法出售加工野生动物及农产品农药超标等安全问题,表示将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持之以恒抓紧抓实抓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养殖塘里淹死野猪,村民宰杀分割腌制
2月21日,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通过线索摸排得知:朱林镇西岗村村民陈某私自于家中宰杀了一头野猪。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据陈某交代,那只约百余斤的野猪系误闯入其养殖塘内溺水而死。陈某将这来历不明且未经安全检疫的野猪视为“天上掉的馅饼”“送到嘴里的肉”,于2月21日凌晨在家中将野猪分割、腌制,以待食用。
金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获悉立即与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联系,确认民警已将陈某分解的野猪肉没收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依法对陈某进行了行政处罚。然而,检察干警发现,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未及时、妥善对村民的行为进行处理,也未在辖区范围内加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宣传教育工作。考虑到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2月28日,该院对当地有关行政部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检察助力疫情防控
3月4日,金坛区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宣告送达检察提醒函,督促各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对滥食野生动物的村民告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并在全区范围内做好加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禁止捕猎、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严肃查处违反《决定》和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