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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7月起,“低保”涨了1000多元 江苏涟水:联合公安、民政保障“事实孤儿”合法权益
2021-08-12 11:15:00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官姐姐,今天一早,奶奶告诉我7月份低保金多了1000多元,我跟她解释半天,她也没明白‘事实孤儿’补助是啥,就只好告诉她低保涨了1000多元……”近日,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沁沁(化名)隔着手机屏幕,向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胡慧慧手舞足蹈,比划着她和奶奶的喜悦。

  今年3月10日,沁沁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移送到涟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未成年人讯问室,沁沁将自己因男友、弟弟先后无故被打而心中愤懑,纠集他人与对方斗殴的经过如实道来。说完后,瘦小的沁沁如释重负:“坐牢的话,是不是就不用再背负这么重的担子了?”声音细微,却被检察官敏锐地捕捉到。面对检察官有关家庭成员、生活状况的追问,沁沁却三缄其口。为此,检察官联合其户籍所在地民警开展社会调查。

  2012年5月,在腻烦了捉襟见肘的生活后,母亲狠心抛下9岁的沁沁和6岁的聪聪(化名)离家出走,自此音讯全无。父亲再婚后举债买了新房,但因继母苛待,沁沁和弟弟并未住进新房,依旧挤在祖母的老房子里,沁沁更是早早辍学步入社会。2019年12月,父亲因病去世,诸多债务吓得继母仓皇逃离。看着年迈的祖母和年幼的弟弟,16岁的沁沁毅然挑起了家庭重担,一家人靠着低保和沁沁微薄的工资艰难度日。

  了解这些情况后,考虑到沁沁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同时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官最终决定对沁沁作附条件不起诉,设置6个月的考验期,并委托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开展一对一帮教指导。

  “案子结了,但沁沁的家事我们不能坐视不理,虽然沁沁已经成年能够自给自足,但是15岁的聪聪生活、学习都无法保障,可能属于‘事实孤儿’,而认定‘事实孤儿’第一步就是要认定其母亲的失联状态……”胡慧慧第一时间来到沁沁母亲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了沁沁家人在2020年1月的报警记录,并建议公安机关加大查找力度。为提高查找效率,检察官主动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调查,走访了沁沁的亲友、邻里,通过警务平台查询了出行、住宿等信息,均未发现沁沁母亲的活动踪迹。

  今年4月16日,在多方查找始终无果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根据规定出具了《儿童失联父母查找情况回执单》,对沁沁母亲的失联状态进行确认。次日,检察官针对沁沁户籍地乡镇政府对“事实孤儿”保障政策宣传不到位、执行有偏差,对辖区内“事实孤儿”底数不清,未做到“应保尽保”的问题,向该镇政府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尽快协助聪聪家属完善相关申请材料,及时将聪聪纳入保障范围;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政策宣传,全面掌握辖区内困境儿童情况,主动帮助无能力提出申请的儿童或其家庭提出申请,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今年6月,在镇政府的协助下,民政部门最终审核认定聪聪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自7月开始每月发放1435元补助,直至聪聪满18周岁为止。“真的吗,姐姐?现在奶奶的低保和弟弟的补助完全可以满足他们日常生活所需,以后只要我努力工作,就一定能挺过这逆境!”得知这一喜讯,沁沁放下所有戒备,抱着检察官泣不成声。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