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检察建议很好,针对在我县数万只野生白鹭及其栖息地保护中,存在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我局高度重视,对你们提出的建议逐条研究,采取了多项措施……”近日,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收到该县林业局针对一份诉前检察建议的回复函,函件对上述问题进行重点说明。
2018年9月初,方城县检察院在南阳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增绿护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位于杨楼镇曹沟村的黄嘴白鹭等世界珍稀、濒危种群栖息地因缺乏监管,发生鸟类屡遭捕捉或伤害等违法行为,致使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库区公共水环境受到影响,暴露出林业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
据悉,曹沟村附近的山林、湖岸、荷塘和燕山库区是白鹭野外种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区域,现有白鹭数量3万只。白鹭种类繁多,有的品种已被国家和国际鸟类保护组织列入保护动物和濒危鸟类。
该院检察官多次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发现林业部门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为此,方城县检察院以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立案,向该县林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方城县林业局严格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落实整改。2018年11月,方城县检察院、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杨楼镇政府等召开联席会议,就白鹭等国家野生动物保护达成共识。
随后,方城县林业局印发了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通告,并在杨楼镇政府的配合下,进行了实地调查、监测和评估等,并建立了白鹭及其栖息地档案信息。同时,还组建巡查队伍,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设置明显警告标志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