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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长江湿地十多年的物资站终于拆了
2019-01-30 09:27:00  来源:检察日报

  轰隆隆的挖掘机声响了半个多月,江苏省靖江市沿江上青龙港旁,占用长江湿地十余年的一个物资中转站终于被拆除了。看着被拆成平地的现场,近日前来回访的靖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人员很欣慰,跟踪监督一年多的公益诉讼案件终于圆满办结。

  2017年4月,靖江市检察院在开展针对长江岸线利用情况专项调查时发现,靖江市苏中高鑫隆物资中转站有在长江湿地擅自建设和超范围占用河道、逾期占用水域等违法行为。该物资中转站占用的上青龙港段是长江的重要湿地之一,岸线长期被占用且开发利用强度较大,导致湿地破坏严重,急需立即开展中转站搬迁和湿地修复工程。

  2017年5月,靖江市检察院向该市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予以查处违法行为。收到检察建议后,靖江市水利局多次前往该中转站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停止违法行为。但是,该中转站建于2005年,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多重经济利益交织,拆除遇到了重重障碍。

  了解实际困难后,为保证检察建议落到实处,靖江市检察院与该市水利局召开4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处理方案。

  2018年11月,经江苏省检察院审批,靖江市检察院向泰州市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靖江市水利局依法查处该物资中转站违法占用河道和长江湿地进行建设的行为。法院受理后,立即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进行审查,力争迅速结案,尽快消除侵害长江湿地的违法状态。

  与此同时,靖江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为了妥善解决拆除涉及的多方问题,召集水利、港口、海事、属地乡镇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市政府办相关负责人与水利、港口、海事等部门一起,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拆除洽谈。经过多次沟通,物资中转站负责人最终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拆除工作。

  2018年12月中旬,在靖江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靖江市公安局、港口局、海事处、新桥镇等单位合力对中转站进行拆除。半个多月后,这个占用长江湿地十多年的物资中转站终于拆除完毕。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