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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获市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2021-09-26 09:30: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9月18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良平对我院呈报的重点工作专报《滨湖区院知重负重 能动作为 以“四个全面”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作出批示:“工作有成效,值得学习,望继续做好此项工作,并为全市开创工作新局面探索积累好经验。”

  2019年以来,我院根据辖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际情况,知重负重,能动作为,努力克服人员少、监督难等问题,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提请市院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3件,发出审违建议11件,执行监督建议39件,实现无锡市20年来行政抗诉和法院再审改判两个“零突破”,并得到省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9月2日,在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季度视频督导会上,我院舒广权代检察长作为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法院对应的基层检察院代表作工作经验交流。这是继去年我院就行政检察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后,省院对我院行政检察工作的再次肯定。

  近年来,我院在推进行政检察工作中:一是坚持提升素能,全面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领导揭榜挂帅,全程参与案件基础性、系统性工作,专业优势互补,精选团队成员,注重实战锻炼,带动、督促团队成员在办案实践中提升素能、历练内功;二是坚持精准监督,全面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多渠道挖掘线索,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多方式进行监督,多层面靶向发力,消灭空白点,拉高低位点、巩固优势点,努力保持监督的均衡全面发展;三是坚持高效沟通,全面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与法院“横向”沟通,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强与市院的“上下”联动,有效解决了办案中的“区域保护”、“人头不熟”等实际困难,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源头”协调,督促行政机关改变违法行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全面实现“最大化”办案效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及时启动监督程序,积极促进政通人和,坚持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检察的核心任务,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促进案结事了。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贯彻落实朱良平检察长批示精神,并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自觉担当、主动作为,做细做精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工作。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