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延伸办案触角,完善行业监管,加强溯源治理, 7月27日,我院向中国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制发《检察建议书》。
2021年,我院通过办理李某某、陈某某等2起洗钱案件,发现其上游犯罪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被害人多为老年群体,涉案人员明知他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仍提供多个银行账户用于接收涉案资金、提现转账、转移资金等,银行账户短时间内流转巨额资金;相关银行账户非持卡人本人使用,账户中存在大量与持卡人资产状况不符的交易往来,相关商业银行未及时有效对上述洗钱行为及账户异常情况进行监测、管控和查处,在洗钱犯罪预防、防范养老诈骗等方面存在监管漏洞。
针对上述问题,我院结合案件实际,梳理洗钱行为特征、资金账户异常情况等,分析反洗钱、养老诈骗防范工作中的难点和风险源点,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四个方面的检察建议:一是全面加强商业银行从业人员责任意识,组织专业化培训,发挥金融行业反洗钱“桥头堡”作用;二是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健全账户异常监管机制,有效识别可疑交易行为,尽早发现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线索,从源头上提高治理防范水平;三是加强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力度,对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责任倒查;四是落实金融惩戒措施,根据检察机关梳理的涉案洗钱账户,开展调查核实,落实对职业洗钱人员的限制开户、暂停业务等金融惩戒措施。
在宣告送达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反洗钱部门认为,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内容针对性强,具备可操作性,有助于人民银行开展金融监管、责任倒查、惩戒和教育等,提高反洗钱和防范养老诈骗工作成效。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提高站位,坚持能动履职,在办理养老诈骗案件的过程中注重总结分析,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深层问题或者风险隐患,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法律风险提示函等,促进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