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我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跨省团伙盗窃共享汽车尾气净化装置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且无社会危险性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
经审查:2021年4月至6 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0岁,广西蒙山人)等人组织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28岁,广东化州人)、廖某某(男,26岁,广东化州人)、罗某某(男,24岁,广东高州人)等人在江西省、江苏省、福建省等地,通过某租车APP租赁共享汽车600辆左右,使用千斤顶、扳手、电钻等工具将汽车发动机排歧气系统内的三元催化滤芯材料拆卸后窃走,销赃数额达60余万元。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