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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文静同志获评“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
2022-06-16 16:28: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于文静被评为“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

  于文静同志自2014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一直奋斗在刑事检察一线,“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实施以来,她积极投身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履职,务实创新,坚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努力提高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水平。

  一是创新工作方法,营造更适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于文静同志创新运维本院首个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平台即“护未小滨”云平台,通过网络渠道广泛收集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托“1123”工作网络机制,与9家单位签订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开设全省首个“110”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专线,建立首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打通“家庭教育指导”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与团区委、公益组织合作开发项目、向职能部门开展法律监督、向单位制发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凝聚“护未”共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打造有助于青少年成长成材的教育矫治模式。于文静同志打造“沙海拾星”回归矫治计划,创新推进“志愿服务矫治计划”,引导涉罪未成年人至养老院、孤儿院、儿童福利院等处开展送温暖、疫苗接种、反诈宣传等志愿服务;开设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班,对行为偏差青少年及其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持续开展“未爱护苗”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协调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聚焦困境儿童积极开展救助;四是开展惠及全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请进来”+“送出去”、“线上”+“线下”、“法治讲座”+“模拟法庭”+“融课堂”相结合的模式,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送到辖区每个孩子的身边。

  三是强化品牌建设,塑造履职尽责公信亲和检察形象。于文静同志创新运维滨湖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品牌,在基地内开展“夏令营”“模拟法庭”等特色活动;广泛运用微信公众号、“护未小滨”云平台、直播平台等传播媒介,结合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热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传播法律常识,提高未成年人及家长的法治意识及维权意识;拍摄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为主题的普法微视频《星说法》《张小亮漂流记》等,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增加法治宣传的受众群体。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