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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滨湖百棵行道树搬“新家”
2017-09-12 11:09:00  来源:办公室

  “本来这里有好几棵行道树,现在只留下了光秃秃的树桩,看着挺可惜的。” 不少经过滨湖区建筑路的市民都大感惋惜。今年7月,滨湖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滨湖区建筑路与蠡溪路交叉口东北侧人行道上有六棵行道树被人从地面处锯断。

  “移栽不可避免,但相关单位砍伐行道树的行为是否妥当?”带着这个问题,滨湖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彭德文进行了走访调查。

  由于地铁4号线施工推进,沿线路边行道树为此让行,无锡地铁集团与无锡某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包了地铁沿线前期绿化迁移项目,行道树移栽就落到了该公司头上,但项目规划中规定建筑路上的行道树只能移植不能砍伐,私自砍伐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

  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及时保护生态资源,滨湖区检察院向有监管职责的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滨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促进工程项目的规范管理。

  很快,滨湖区检察院就收到了上述两家单位的回函,表示已对违法砍伐树木的建筑公司进行了赔偿、罚款等处理。此外,两家单位还加强巡查管理工作,尤其是对工程建设、管道迁移过程中树木移植的监管,防止类似擅自砍伐事件再次发生。该院在后期回访中了解到罚款和补种正在逐步进行。

  近期,因地铁建设、道路改造等项目,滨湖区内多地段涉及树木移植,对需移植的树木未经批准擅自砍伐不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对生态环境与资源造成了破坏。滨湖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确保了城市建设项目依法、有序进行,使建筑路上数百棵香樟、栾树等树木“乔迁新居”。

  截至目前,该院已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以检察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一份检察建议换回一条美丽的风景线,这正是滨湖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实施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政单位履职,维护公共利益,为建设‘最美湖湾新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检察长陈利群说。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