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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
2020-01-16 15:09: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2020年1月10日,我院依法对生产、销售假冒韩国三星、德国碧然德(“Brita”)等品牌滤芯的犯罪嫌疑人陈逸、石心波等5人批准逮捕。

  2016年,犯罪嫌疑人陈逸(男,47岁,湖南岳阳人)与许琼(女,37岁,广东深圳人,因尚在哺乳期被取保候审)合作生产、销售假冒韩国三星、德国碧然德注册商标的冰箱滤芯、水壶滤芯等产品。2017年底,陈逸与许琼终止合作,各自继续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中陈逸注册成立公司,招募犯罪嫌疑人余晓秀(女,40岁,湖南临湘人)、欧红平(女,35岁,湖南临湘人)、陈珂(女,24岁,广西北流人)等人作为员工,通过采购假冒滤芯材料、贴标组装等方式继续生产、销售假冒韩国三星、LG、德国碧然德等品牌滤芯;许琼伙同其丈夫石心波(男,44岁,广东深圳人)也注册成立公司销售假冒韩国三星、德国碧然德等品牌滤芯。目前,从上述团伙处查获侵权产品3万余件,已查明销往国内各地的涉案金额100余万元,部分产品还销往国外。

  此案侵犯韩国三星、LG、德国碧然德等多个知名品牌知识产权,产品销往国内外,涉案金额大,影响范围广。我院高度重视,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保障案件办理:一是提前介入,有效引导侦查。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我院指派2名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在管辖权确定、书证收集、电子证据提取、产品抽样送检、涉案人员的主观明知、作用地位、犯罪金额等程序和实体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20余条。二是分工协作,提高办案效率。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涉案领域较新颖且涉及境外,我院抽调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明确责任分工、有效协作,全面审查案件,确保了案件及时有效办结。三是“智慧借助”,精准认定罪名。起初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后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请我院批准逮捕。由于案件定性有分歧,我院承办检察官依托智慧公诉平台,查阅相关指导案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知识产权案件前沿问题等;在“检答网”就定性分歧点进行咨询,并围绕本案犯罪构成要件,紧扣证据,甄别犯罪行为的关联性,最终对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均实施犯罪行为的陈逸等4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对仅在销售环节实施犯罪行为的石心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四是继续补证,夯实起诉基础。为有效指控犯罪,对该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进一步引导侦查,从涉案产品质量检验、买家核实、涉境外部分取证、司法审计、涉其他侵权品牌的认定、共同犯罪地位作用等方面提出10余条继续补证意见,为全面指控犯罪奠定基础。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