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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追诉2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主犯
2020-04-21 10:26: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2020年4月17日,我院充分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依法对2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主犯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7年10月,以孙某、陈某等人为首的传销组织自安徽合肥分流至本市滨湖区开展非法传销活动。该组织以高额回报鼓动、吸纳社会人员加入,对外宣称“自愿连锁经营”,只要花费人民币3800元购买1份“份额”即可加入该组织,发展下线可获得人民币高达1040万的高额回报,并按照“五级三阶制”的模式晋升。被告人万某、曹某于2017年跟随该传销组织至无锡开展非法传销活动并担任组织内的“老总”,负责管理传销组织内的“大家庭”。截止案发,该传销组织在无锡发展传销人员近百人。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