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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量村民参与毁林到全村复植林地
2018-09-11 09:29:00  来源:

  (转载自检察日报)

  5年前,全村三分之二的村民参与毁林。5年后,一屯子的老少男女许诺“要把毁坏的林地重新补植,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就三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右中旗草高吐嘎查这5年的变化,源于该旗检察机关开展的“1+N”一站式联动办案治理行动。

  草高吐嘎查共有100余户村民。2008年左右,嘎查争取到荒山造林、三北防护林等治理工程,集体栽种树木后承包给村民管理。2010年至2011年,个别村民见承包林地内树林长势不好,便将树木损毁,种植农作物,其他村民见“毁林种地”有利可图且无人制止,竞相效仿。

  2016年,科右中旗检察院在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走访调查中发现,草高吐嘎查有大量堆积如山的树根、树干,疑似村民“非法砍伐林木”所留,遂向森林公安及当时的反渎职侵权部门分别移送线索。

  经查,被毁林地共计2000余亩,草高吐嘎查70余户村民参与毁林,占到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最后被立案侦查30余人。村民们急了,“我们毁的是自家承包林地,没犯法,不应该受处罚”。

  面对情绪激动的村民,科右中旗检察院决定采取“1+N”一站式联动办案治理模式,即以第一个办理案件的部门为检察环节社会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内联系相关部门,实行治理动态跟踪治理递进制——该补救的补救、能化解的化解、当整治的整治;对外联系各职能单位及社会组织,整合职能资源,为检察环节开展社会治理提供点对点支持。

  科右中旗检察院对每一个涉案人员开展“点对点”普法教育,对确有悔改表现的嫌疑人向侦查部门发出《不提请逮捕建议书》。这些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在开春之季没有影响到自家耕种。

  什么样的履职行为会导致“村民连续5年不同程度毁林”却没被发现?科右中旗检察院紧盯发案单位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理念教育及行为规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目前,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机制已得到完善,村级护林网络已经建成,相关人员也在点对点普法和后续整改中,逐渐认识到不规范和懈怠履职的危害。

  正值盛夏,复植的2000余亩林地吐露着芬芳。检察机关并没有就此止步,他们在案发两年后向相关部门发出了跟进监督检察建议,还组织全镇嘎查管理人员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倾听了一堂法治教育宣传讲座。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