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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报告】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2022-02-28 14:56: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我院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打造高品质的检察院,争当有情怀的检察官”为引领,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推进检察工作发展取得了新成效。一年来,检察工作获省市区三级领导批示肯定31件次,7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73个案例、事例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级媒体报道,我院连续第10次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并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五好基层院”。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全力推进平安滨湖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推进“六清”“六建”工作。落实上级打击治理跨境赌博、防范新型网络犯罪工作的批示精神,办理了涉案3.2亿余元的特大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积极开展打击网络黑灰产业“清源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60件1120人。

  2.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延伸服务触角,落实中央“六保”、“六稳”要求,创新涉企案件合规不起诉、法律风险提示函、办案影响评估等工作机制,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领域犯罪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查逮捕24件39人,审查起诉60件126人,办理的一起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的合同诈骗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反洗钱工作的部署和最高检的要求,加强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的黄某等人网络体彩集资、洗钱案,获评省院典型案例,并入选最高检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专刊,该案被人民日报、最高检微信公众号“金融检察微课堂”、检察日报等10余家主流媒体报道。

  3.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成立护航民企工作专班,召开“护航民企”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护航民企工作部署要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办理涉企案件51件56人。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职能作用,出台《法律风险提示函操作指引》,帮助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多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太湖湾科创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纪要》,建立健全多项行政和司法配合协作机制,办理的马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4.倾力维护美丽滨湖生态。积极参与长江流域污染环境、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办理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案件10件25人。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案时,针对案件反映出来的某风景管理部门在管理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保护了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托公益保护机制,办理的全省首例野生候鸟繁衍公益保护案被中央电视台等20余家媒体报道。

  二、自觉融入社会治理,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1.保障民生民利有力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办理“两卡”案件74件196人,对一起特大跨国网络诈骗案提起公诉,60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处2-12年不等刑罚。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积极探索建立民生小案办案工作机制,办理盗窃、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民生小案,办理一起跨省团伙盗窃共享汽车尾气净化装置案,及时遏制了犯罪行为扩散势头。

  2.化解社会矛盾有深度。扎实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活动”,在全国、全省“两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完善防范化解集体访风险工作预案,确保集体访快速有效处置。全年妥善接待处理群众集体访20件176人。

  3.关爱弱势群体有温度。落实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开展司法救助“送炭融雪”关爱行动,建立未成年人、退役军人、交通事故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完善线上司法救助服务体系,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5件。落实中央“双减”要求,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社会治理,对20多个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辖区内300余处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巡查,督促10个小区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76处健身器材全部整改到位。主动对接残联、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建立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常态化机制,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对辖区内的20余条街道路面盲道、窨井盖、停车位、无障碍卫生间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发出整改检察建议5份,保障残障人士放心出门。

  4.保护未成年人有精度。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开展“未爱护苗”专项活动,对9名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督促落实抚养转学等综合救助。打造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分类教育、矫治“滨湖模式”,将 15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纳入“志愿服务矫治计划”,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反诈宣传、疫苗接种等志愿服务。开展涉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开展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监督工作,对一起要求撤销监护权案件支持起诉。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1.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强化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纠正漏捕漏诉、提起和提请抗诉等监督手段,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围绕强制医疗、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刑事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65份。落实教育整顿“法律监督”专项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检察工作,对20余名犯罪嫌疑人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开展检查工作180余次。

  2.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3件。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提抗一起工程款纠纷虚假诉讼案,办理了李某某等人骗取劳动仲裁调解书执行虚假仲裁系列监督案,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工人的利益,在打击虚假仲裁的同时引导工人通过合法手段维权,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典型案例。

  3.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并向行政机关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一起行政登记纠纷案中,通过行政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组合拳”,从源头上纠正了冒用的身份信息问题,解决了当事人的“揪心事、烦心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4.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积极履行公益守护人职责,开展大运河保护专项行动,针对苏州市吴江段大运河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民桥的保护范围内有违法搭建物等情形,先后向相关镇政府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采取保护措施。为了践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史遗迹和纪念设施的保护,对全市现有的118处党史遗址和纪念设施进行调查,形成专题报告,得到无锡市政府领导批示。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1.加强政治引领。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组织全员政治能力提升培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守牢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健全责任落实机制,规范阵地管理,弘扬社会正气,连续十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履职故事短视频获得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三等奖。

  2.狠抓素能提升。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加强组织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成立5个跨部门办案团队和9个专业化办案小组,以解决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基层院存在的条线对应不顺、交流渠道不畅、发展动能不足等问题。加强队伍素能训练,开展法律前沿问题实证研究、举办辩论赛、案例评析会、法律文书制作等系列活动,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知识竞赛,17个集体、51名个人受到表彰。打造“活力滨检、实力滨检、魅力滨检”为主题的特色检察文化,持续开展文化育检工程,为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增强动力。

  3.坚持从严治检。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区巡查组开展了队伍建设巡查,并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度26项。组织开展“3031”系列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立足群众需求,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廉洁从检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检察长上廉政党课、反面典型警示等廉政教育活动。加大执行规章制度力度,强化检务督察,加强干警工作作风、办案纪律、办公秩序及对外窗口对接待来访等常态化督察检查。

  4.接受内外监督。切实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涉案财物处理、检察文书质量专项评查,加强办案流程监控,设立案管大数据智能辅助平台监控员AB岗,实现流程监控无死角。出台《加强检察文书质量管理的规定》,保障检察法律文书、工作文书质量,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办理律师申请事项、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公开法律文书等日常业务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代表联络月”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举行检察办案公开听证,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