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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基层检察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018-09-05 10:08:00  来源: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机关党的支部是党组织的细胞,加强基层检察院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的基本保障。通过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助于基层检察院更好地应对新形势、新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让组织满意、让党员满意、让群众满意。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不断深化,特别是经历多次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基层检察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着如有的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支部生活表面化、形式化等问题。 

  推进基层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首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抓起,加强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明确组织生活的操作规范和具体要求,切实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使党支部真正严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起来、认真起来、严肃起来,以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不断强化机关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使党支部更好地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具体来说,加强基层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笔者认为,应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 

  一、党组织设置和班子建设要标准化 

  1.组织设置标准化。要严格坚持党支部、支委会、党小组等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条件、标准、原则和程序,特别是在当前司法改革、自侦转隶监察委、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后,要及时调整、科学规范合理设置党的组织,确保党的组织全覆盖,不能造成党的组织出现真空和空白,不能使任何一名党员在任何一段时间脱离组织。在此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凡是成立、调整或者撤销党支部,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不能任意建立、撤销党的基层组织。 

  2.班子建设标准化。支委每届任期期满要按时换届,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召开党员大会及时补选。支部委员会要建立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提高。支部委员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程序规范。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委员会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3.活动场所标准化。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建设公共或专属的党支部活动阵地。突出政治功能,在党员活动室内突出醒目位置悬挂党旗,选取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支部组织机构和职责等上墙。 

  二、组织生活要加强规范化 

  要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的六项制度:即“三会一课制度、“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规范明确。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制度,也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基础制度,对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的参加范围、召开频次、主要任务、操作规程、议事规则等事项要规范明确,以保证支部开展活动时有明确的指引。 

  2.落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要丰富多样。每次活动要制订活动方案和计划,明确活动主题和要求,活动要强化仪式感,体现庄重感,可结合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统筹安排党员活动日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日活动,发挥好示范作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小结,按照“一表、一照、一信息”的要求做好记录。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平台开展党日活动的有效方法,以信息化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保障力。 

  3.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要灵活有效。每年年底,上级都会安排主题统一、要求明确的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每个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原则上不少于2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除此之外,平时如果发现党支部或党小组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党员思想上有困惑、党员之间有矛盾,也要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平时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可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形式,通过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达成共识、统一思想。 

  4.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要广泛深入。谈心谈话一般分为集中谈心谈话和个别谈心谈话,重点是要开展好个别谈心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解决问题。党支部书记要做到“四必谈”,即党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犯错误受处分时必谈,党员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和党员谈心谈话,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5.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客观公正。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通常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应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细化评议内容,制定评议具体标准,确保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每名党员。要将评议结果与党员评先树优、绩效考核、提拔使用等联系起来,发挥导向作用。 

  6.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要经常及时。党员每半年至少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发现自己在思想、工作上出现问题,可随时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示汇报;遇有离职辞职、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应及时书面请示报告。党支部、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要及时书面请示报告。党员向党支部或党小组、党支部或党小组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除需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的情形外,其他可采取口头、电话、网络等便捷灵活的方式进行。 

  三、党员教育管理要注重严肃化。 

  1.党的组织程序要严肃化。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探索实行党员发展对象积分制管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审核、备案、公示、票决等程序,切实把好“入口关”。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将每名党员纳入党支部的有效管理。教育引导党员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2.党员学习教育要严肃化。制定年度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加强对党的政治理论、党的基本制度、党纪党规的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性,同时要采取灵活方式,将检察业务培训与党建培训相结合,使党员培训与业务培训相融合互促进。通过财政支持、党费拨返、税前列支等方式,落实党支部党建活动、学习经费。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进智慧党建,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搭建学习平台,推动基层党建创新发展。 

  3.党员日常监督要严肃化。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活动,落实设岗定责、承诺践诺、挂牌上岗等制度,推动党员立足岗位、主动作为。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加强党员日常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处置等工作资料齐全、完整、规范。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保障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同时要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组织开展评先评优、走访慰问等工作,注重做好离退休党员、困难党员、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