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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出台工作意见制定18项措施服务滨湖区“三大提升”目标
2018-05-28 14:36:00  来源: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滨湖区委四届三次会议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深化平安法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近日,我院出台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三大提升”的工作意见》。 

  该工作意见共有18项具体措施,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认真贯彻区委部署,增强服务“三大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三大提升”是区委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全面优化发展的重大决策。我们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三个方面目标的相互关系,自觉将服务“三大提升”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惩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等检察职能作用,为促进“三大提升”目标实现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建设高品质美丽湖湾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刑事犯罪,加强对生态环境执法的法律监督,利用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提起公诉等多种方式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参与对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服务保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工作,开展矛盾风险排查,妥善处理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三是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动能转换和产业升级。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利用“滨湖区知识产权保护同盟”,为企业开展维权指导等综合性法律服务。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持严打严办,快捕快诉。加强社会治理方式创新。依托派驻检察室、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平台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涉罪外来人员的教育观护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监督工作。 

  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服务“三大提升”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结合检察职能找准服务“三大提升”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列出具体项目,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强化推进措施。整合司法资源,优化内设机构,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服务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共同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形成服务“三大提升”的工作合力。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