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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执行】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0-07-03 10:23: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二)刑事诉讼监督(包括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

  (三)民事行政检察;

  (四)公益诉讼;

  (五)控告申诉等法律监督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为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2020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刑事诉讼监督预警平台建设,搭建刑事诉讼监督预警平台,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刑事法律监督新模式。

  (二)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延伸检察触角,深化综合治理,及时总结提炼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三)“清源”行动—打击网络黑灰产业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打击新型网络犯罪,积极铲除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从源头上治理网络犯罪。

  (四)刑事检察工作质效管理机制,搭建我院刑事检察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强化对刑事检察工作绩效的统筹、协调、管理,推动我院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探索,落实慎诉理念,用好不起诉裁量权,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附条件不起诉,提高不起诉率。

  (六)“净风”行动—惩治涉黄涉毒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惩治涉黄、涉毒犯罪,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办案质效,结合办案开展社会治理,净化社会风气。

  (七)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业务素能建设,打造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八)干警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干警两项监督、出庭公诉、文书制作等核心能力;提升干警调研、典型案例写作等综合工作能力。

  (九)涉民企案件暂缓起诉协议制度研究,着力开展涉企案件暂缓起诉协议制度调研,通过个案开展暂缓起诉协议制度司法应用,推动该项工作的实践探索。

  (十)刑事执行重点工作2019年财产刑专项核查;保障线索移送上级院的数量和质量;力争2020年继续突破自侦案件;推进联合函询等工作;做好经验总结、典型案例。

  (十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落实,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确定刑量刑、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比例;完善认罪认罚不起诉裁量权应用;提升办案效率,降低案件比。

  (十二)职务犯罪及涉众型经济犯罪预防和打击(含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犯罪),做好已办职务犯罪经验总结以及职务犯罪检察监督工作;持续做好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预防和宣传工作,深化涉众型经济犯罪砺剑行动工作成效、保障涉疫情防控犯罪办理质效。

  (十三)完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质效,提高站位、转变理念,创新举措,在依法履职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贡献度。

  (十四)建立滨湖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平台,建立未成年人预防保护信息系统,加强社会联动协作,构建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事件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动态监督六大功能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综合信息平台。

  (十五)成立滨湖区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与团委、教育局、民政局等职能单位协调,通过建立滨湖区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拓展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社会化体系,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投入青少年维权工作中来。

  (十六)打造守护太湖公益品牌工作,立足区域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守护太湖活动。

  (十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立足办案实际,力争率先试点基层检察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十八)构建多元化民行监督格局,拓宽民行案源渠道,丰富民行监督形式,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提高民行检察工作的影响力。

  (十九)深化公益损害防控工作,依托阖闾城基地,通过系列配套措施,全方位加强公益损害防控工作。

  (二十)民行公益专业化团队建设,采取多项措施,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夯实人才基础。

  (二十一)规范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持续抓细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二十二)民营企业信访快速处理机制,对民营企业信访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处理,对受理的民营企业信访案件依法快速办理,快速反馈,建立起规范、高效的民营企业信访处理机制。

  (二十三)立体化司法救助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综合救助体系,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司法救助,拓展救助对象的类型和丰富救助方式。

  (二十四)建立公开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建立 公开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促进矛盾化解,提高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二十五)案件监管成效提升,评查案件注重发现和减少程序适用、履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问题。流程监控注重提醒和预警权利保障、办案程序,避免发生超期事项。

  (二十六)业务分析成果优化,全年完成业务统计分析4篇以上。确保文稿质量,提高业务分析采用率,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十七)马山侦查办案区改建及智能化建设,科学规划布局,适当超前设计,严格管控成本,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规范竣工验收及交付手续,确保相关产权证照齐全。

  (二十八)业务用房改造及智能化配套建设,科学规划布局,适当超前设计,严格管控成本,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规范竣工验收及交付手续,确保相关产权证照齐全,打造智慧楼宇物联平台和智慧检务中心。

  (二十九)检察监督信息化,按要求完成2020年数据采集任务,完善与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信息采集的长效机制。深化平台实战应用,以鲜活的监督案例来反映信息化建设成效,提升检察监督影响力。

  (三十)典型案例联动机制,发挥检察典型案例的类案指导和创优示范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发现培育、总结提炼和推荐上报工作,彰显办案的检察贡献度。

  (三十一)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司法助民企检察护航行动),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延伸检察触角,组织各部门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各项工作,提高服务实效,体现滨湖区院特色,彰显服务大局的成效。

  (三十二)信息简报的深度挖掘与高质量推送,提高省市院录用率,争取被高检院录用1篇,力争成为全市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三十三)检察宣传双轨运作与精品打造,提高省级以上媒体的用稿率,提高刊发档次,多出精品。创新新媒体形式,提升新媒体在全市全省的影响力,提高上级院转发量。

  (三十四)中层干部任职选拔,通过中层干部岗位选拔,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优化中层干部结构,进一步调动激发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活力。

  (三十五)“三力滨检”文化建设系列活动,通过文化建设活动,营造良好人文环境,活跃干警文化生活,进一步激发干警活力,夯实滨湖检察实力,展现滨湖检察魅力。

  (三十六)探索开展“嵌入式”监督工作机制,通过适时介入,嵌入到认罪认罚从宽、不捕不诉不抗、量刑建议、改变强制措施等办案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实行同步监督、精准监督。

  第二部分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

  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024.1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54.37 万元,减少3.69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024.1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024.16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024.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4.37 万元,减少3.69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变动较大,转隶调出14人,工作调动3人,办理退休3人,死亡1人。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涉及其他资金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有资金结转。

  (二)支出预算总计4024.16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3164.23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5.21 万元,减少5.5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变动较大,减少21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9.5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7.46万元,减少25.65%。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变动较大,减少21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80.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公积金、住房补贴、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58.3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市绩效考核奖增加,使计提基数变大,再加上提租补贴比例由原20%变为26%,新职工住房补贴由原24%变为26%。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有结转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897.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6.37 万元,减少6.62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与去年相比减少21人。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2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

  万元,增长244 %。主要原因是今年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放入专项支出,而去年未纳入预算统计范围。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做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024.16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4.16万元,占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占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 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 万元,占0 %;

  上年结转资金0 万元,占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024.1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897.16 万元,占96.84 %;

  项目支出127 万元,占3.16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 万元,占0 %;

  结转下年资金0 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24.1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4.37 万元,减少3.69 %。主要原因本单位人员变动较大,转隶调出14人,工作变动调出3人,办理退休3人,死亡1人,共21人做人员减少处理。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024.1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4.37 万元,减少3.69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减少21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涉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76.0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6.58 万元,减少11.34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减少21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 公安(款)检察监督(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不涉及该科目支出。

  3. 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1.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7万元,增长79.21%。主要原因是事业编人员转正,经费增加。

  4. 公安(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支出66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万元,增长24.67%,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的增长及上级财政转移支出经费纳入预算。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8.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76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21人。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0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人员转正,工资计提基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4.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万元,减少6.9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减少21人,虽然计提比例及基数增长,但总金额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314.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34万元,增长19.93%,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提高且计提比例由原20%变为26%,故总金额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50.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6万元,增长9.60%,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长,计提比例由原24%增加为26%。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897.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28.2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68.8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24.1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4.37 万元,减少3.69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减少21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897.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28.2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68.8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元、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 %;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出国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4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3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30 万元,主要原因上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公车出行,压减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 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参考2019年公务接待决算数进行估算,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5万元,与上年预算15 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参考上年预算数,压缩会议支出,充分利用新媒体,召开视频网络会议,以减少会议支出。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0万元,与上年预算50 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控制支出,保持零增长。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65.5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7.71 万元,增长21.93 %。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由于办公楼整修,需租赁办公场地,租赁费大幅增加;马山办案区运转,物业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006.31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751.4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254.91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 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 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0 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编辑: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