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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开展拟作不起诉案件网络公开听证活动
2021-06-17 16:19:00  来源: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和护航民企工作,6月10日下午,我院作为网络听证试点单位,就一起拟作不起诉的涉民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全程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直播。我院舒广权副检察长主持听证会,并邀请公安机关、当事人、值班律师,及2位人民监督员、1名区工商联代表担任听证员。

  经审查: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间,时任犯罪嫌疑单位无锡某信息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王某某,经人介绍后,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该公司的名义从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价税合计237万余元,税额34万余元。犯罪嫌疑单位将上述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补缴了全部抵扣税款。

  本次听证议题围绕对上述涉案单位和王某某拟作不起诉开展。在该案办理中,我院积极开展涉企办案影响评估工作,实地走访涉案企业,听取企业负责人、公司员工关于企业运营的情况介绍,收集了企业运营相关材料。走访中,检察机关了解到涉案单位系民营实体小微企业,发展势头较好,但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为此,我院专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并进行考察,涉案企业制定了企业合规计划,并设立专职会计和出纳取代原先的财务代账模式。走访期间,检察机关还了解到王某某同时经营一家科技企业,拥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并已对核心产品注册商标,属于有发展前景的科技类企业。

  听证会上,通过承办检察官陈述基本案情、拟不起诉理由和依据、听证参加人发表意见、听证员提问评议等环节,各方充分表达了意见。犯罪嫌疑单位和王某某均认罪悔罪,并表示会吸取教训,配合行政机关的后续处理,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守法经营,用心发展壮大企业,积极回馈社会。3位听证员对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的履职担当表示高度认可,均认为本案办案程序规范、事实认定准确,坚持了惩罚与教育原则,涉案单位和王某某符合不起诉条件,同意我院的拟处理意见。

  下一步,我院将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落实检察听证制度,将办案过程、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环节在网络上实时呈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听证与规范办案、阳光司法、化解矛盾、精准普法深度融合,实现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的目标。

  编辑:杜艳